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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家長聯合會第二屆第1次理事會、監事
作者: 來源: 日期:2007-12-28 瀏覽數:
臺北縣家長聯合會第二屆第1次理事會、監事會會議紀錄
一、時間:中華民國96年12月1日,晚上8時50分至10時10分
二、地點:新泰國小 (臺北縣新莊市公園一路91號) 2樓大會議室
三、出席人員:理 事 會:嚴家琳、莊璧如、雷純純、李魁相、魏美華、王清谷、林正俠、邱錩源、王國超、
                                               鄭美珍、翁敏惠、蔡明輝、黃添源、彭素華、許榕芳、
                            候補理事:李紹攸、王金龍。(如簽到簿)
監 事 會:鄭國楨、李祖遠、林雅樺、林秀鳳、陳昶儒。
四、列席人員:如簽到簿。
五、主席:經全體理監事公推李魁相擔任主席。              記錄:盧鴻頡               司儀:嚴家琳
六、主席宣布會議開始
七、主席致詞﹕略
八、主管機關代表或來賓致詞﹕略
九、確認本次會議議程﹕無異議通過。
十、報告事項﹕略
十一、選舉第二屆常務監事、常務理事、理事長事項:辦理選舉人員同大會人員
 (一)選舉常務理事及理事長:
1. 常務理事候選人得票數:
  
得票數
  
得票數
  
得票數
  
得票數
李魁相
14
莊璧如
9
彭素華
9
王清谷
9
林正俠
8
王國超
8
魏美華
7
嚴家琳
5
註:林、王(同為8票),林正俠自願放棄抽籤,常務理事職務由王國超擔任。
2. 理事長候選人得票數
  
得票數
  
得票數
  
得票數
  
得票數
李魁相
12
莊璧如
3
 
 
 
 
3.當選人名單:
常務理事:李魁相、莊璧如、彭素華、王清谷、王國超
理事 長:李魁相
 
(二)選舉第二屆常務監事:
1、常務監事候選人得票數
  
得票數
  
得票數
  
得票數
  
得票數
鄭國楨
4
 
 
 
 
 
 
2、選務監察人:張超賢常務監事當場宣布選舉結果:如圖上表列之當選人。
 
十二、新任理事長李魁相選出後,當場隨即和原任理事長宋愛芝辦理移(接)交,並由新任常務監事鄭國楨辦理
            監交後,分別在「3份移(接)交清冊」上簽章
十三、第二屆理事長致詞:略
 
十四、討論提案(註:秘書處提八項案由如下):
   (一)案由:決定本聯合會總會聯絡處所(含聯絡電話、地址)案。 
說明:依據第一屆第2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總會聯絡處應隨著新任理事長之意願作異動。
決議:通過。
總會聯絡處地址:臺北縣淡水鎮原德路37號,電話:(02)2629-6069
傳真:(02)2621-0929
 
(二)案由:聘任本聯合會無給職總幹事、財務長等工作人員案。
說明:工作人員不得由選任之職員(理監事)擔任。
決議:通過。
聘任人員如後:總幹事謝沛書、財務長劉夢萍(負責出納),另聘1名總務長陳淑芳(負責採購)。
 
(三)案由:通過本聯合會2位常務理事擔任副理事長人選案。 
說明:新任理事長提名2位副理事長,是依據章程第 十七 條「理事會置常務理事5人由理事互選之,
            組織常務理事會處理日常會務,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1人為理事長。理事長對內綜理督導
            會務,對外代表本聯合會,並擔任會員大會、理事會主席。本聯合會設副理事長2名,由理事長
            就常務理事中提名,經理事會通過聘免之,其任期與理事長任期同,分別負責協助理事會處理
            政與學術之會務。」
決議:通過。
2副理事長係為:彭素華(負責學術) 、王清谷(負責行政)。
 
(四)案由:通過本聯合會聘請名譽理事長1名、名譽理事、顧問若干人選案
      說明:依據章程第二十四條「本聯合會得由理事會聘請名譽理事長1人,名譽理事若干人,並聘請學者專家或社會賢達為顧問若干人,以協助會務之推動與發展,其聘期與理監事之任期同。」
決議:通過。
臺北縣議員李文德為名譽理事長,其他人選再研究。
 
(五)案由:研議本聯合會各組織制度健全務實化發展案。 
     說明:為會務推展需求,有效提昇幹部參與會務運作及務實營造個人承擔或共同運作等等各項研習及活動,請研定未來施政方針。
決議:會後請各位廣邀賢達人士集思廣益更周全後,待下次會議再議。
 
(六)案由:通過本聯合會另聘主任秘書1人,負責協助秘書處處理會務案。
辦法:李理事長魁相提名前總幹事盧鴻頡擔任此要職,建議將「主任秘書」一職改為「秘書長」。
決議:通過
 
(七)案由:討論本聯合會擬辦理有關親子才藝競賽案。
決議:通過。由秘書處做進一步研究後再實施。
 
(八)案由:討論第2次理監事暨預備幹部聯席會議時間、地點、議題案。
決議:通過
修正為第二屆第1次臨時理監事聯席會議,日期訂於96年12月18日晚上6時整,假 新莊市思賢國小 (二樓會議室)舉行。
 
十五、臨時動議:
提案一:嚴理事家琳請辭理事乙職案。                      提案人:嚴家琳
說明:嚴家琳理事因代表本聯合會擔任「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要職,且忙於教學授課工作及本聯合會網站之經營,特請辭去「理事」乙職。如辭職書(附件)。
決議:通過。
 
提案二:通過候補理事李紹攸遞補理事案。                                          提案單位:秘書處
說明:依章程規定,由第一順位李紹攸候補理事遞補「理事」乙職。
決議:通過。
 
十六、主席宣佈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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