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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家長聯合會第一屆第3次臨時理監事聯
作者: 來源: 日期:2007-11-07 瀏覽數:

臺北縣家長聯合會第一屆第3次臨時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壹、時    間:中華民國961026(星期五)上午950分~1135分。

貳、地    點:新莊分會(台北縣新莊市建中街9079)會議室舉行。

參、出席人員:理事會:宋理事長愛芝莊副理事長璧如、嚴副理事長家琳、謝理事沛書、李理事紹攸、鄭理事美嬌、魏理事美華、王理事國超。

監事會:邱監事錩源、鄭監事國楨、林監事忠福。

請假人員:理事會:邱常務理事錦錢、彭常務理事素華、李理事魁相、林理事正俠、

張理事文彥。

監事會:張常務監事超賢、張監事國琳。 

缺席人員:張理事勝財、周理事正揚。 

列席人員:盧總幹事鴻頡、陳財務長春風。 

肆、主席:宋愛芝                司儀:嚴家琳              記錄:盧鴻頡

主席宣佈開會、致詞:略。                                    

陸、通過本次會議議程:通過。

柒、宣讀並認可上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通過。

捌、報告上次會議執行情形:略。

玖、會務報告事項:

盧總幹事鴻頡工作報告:

(1)96.10.7盧鴻頡出席『臺灣文學回顧與展望座談會』。

(2)96.10.9鄭美珍出席金山鄉金美國小第17屆學生家長委員會就職典禮暨親師聯誼活動。

(3)96.10.9李魁相、王清谷、翁敏惠、劉夢萍、盧鴻頡等幹部探勘擬辦理『96學年度認識原住民文化、獅頭山步道健行、貓空纜車茶道品茗等活動』探查工作。

(4)96.10.11黃林玲玲、張榮昌、李樹益出席新莊國中家長委員會薪火相傳活動。

(5)96.10.12宋愛芝、莊璧如、郭 璱出席新泰國小、實踐國小家長委員會會長就職典禮。

(6)96.10.13黃林玲玲、張榮昌、邱錩源、郭 璱出席新莊市新泰國中家長會會長交接典禮。

(7)96.10.13盧鴻頡奉命勘察96學年擬辦裡『故宮博物院、青青休閒農場』知性聯誼活動。

(8)96.10.14土城分會協同口才訓練協進會辦理土城市各國小『多元智慧兒童口才訓練營』活動。

(9)96.10.14莊璧如出席三多國中『新建校舍工程開工動土典禮』。

(10)96.10.15黃林玲玲、郭璱、盧鴻頡參加新莊市豐年國小家長會長黃淑蘭連任就職典禮。

(11)96.10.16盧鴻頡出席台北縣教師會舉行『親師座談會(議題:生字詞語本使用問題)』座談會。

(12)96.10.17宋愛芝、張榮昌、黃桂芳出席新莊市『恆毅中學家長會感恩與傳承』活動。

(13)96.10.19黃林玲玲、李國書、莊璧如、林正俠、李紹攸、黃桂芳、盧鴻頡各代表參加思賢國小、中港國小、廣福國小、中山國小、海山國小、樂利國小等校舉行之家長會新(卸)任家長會長交接活動。

(14)96.10.20李國書、黃林玲玲、林正俠、李紹攸、黃富長、林根土、趙木山、許榕芳參加『泰山鄉96學年度家長會聯合交接典禮』。

(15)96.10.24李國書、黃林玲玲、李紹攸出席王股鄉更寮國小『96學年度薪火相傳新()任家長會長交接典禮暨敬師聯誼』活動。

(16)96.10.26鄭櫻美出席教育部召開全國『推動學(幼)童視力保健專家小組第1次會議』。

                                                                      

拾、討論提案:     

()案由:擬編造97年度工作計畫及經費收支預算案。        提案單位:秘書處

辦法本案須經理事會編造,如秘書處提供之會議資料(詳見第89),並經監事

會議查核後,提請會員大會通過後報主管機關核備。

決議:通過修正如附件一、二 

()案由:審查96年度財務收支決算案。                        提案單位:秘書處

說明:財務長陳春風說明,96年度財務報表(詳見會議資料第10)

決議:通過 

()案由:研討第二屆理監事職務樂捐案。                   提案人:莊副理事長璧如

辦法:建議第二屆理()事捐款為(2年任期)理事長6萬元、監事會主席及副理事長3萬元、常務理事2萬元、理()1萬元、候補理()5仟元(註,以上職務捐均不含常年會費),其他行政幹部職每年除應繳常年會費1仟元外,均採快樂捐方式,特提報理監事會議同意列入會務內規。

決議:通過,但理事長2年任期6萬元改為10萬元。 

()案由:通過每年101日起,新進會員入會均列下年度財務案。提案人:魏理事美華

辦法:提此制度是因年底招募新會員不易,尤其新任家長會均在每年10月份左右產生,本聯合會應做未雨綢繆之措施,於當下先邀請加入,以瞭解會務運作,列入明年入會。

決議:通過。 

()案由:審定會員名冊案。                               提案人:李理事魁相

辦法:1.審定會員資格,以確定大會應出席人數(詳見會議資料第1121)

2.審定通過後,造具名冊報主管機關備查。

決議:通過。 

()案由:通過第二屆第1次會員大會選務工作案。           提案人:鄭理事美嬌                 說明:依章程及理事監事選舉辦法施行細則辦理(詳見第2225),若有未盡事宜

 之部份均付委本次大會籌備委員會總幹事李魁相全權處理。

決議:通過。  

()案由:通過第二屆理監事候選人參考名單案。             提案人:嚴副理事長家琳

    說明依據:臺北縣家長聯合會理事監事選舉辦法施行細則

第七條        理事、監事選舉,理事會得視團體體制、區域特性,得依公平比例原則規劃其候選人名單,其作業統一由理事會提供會員大會參考。

第八條        理、監事之選舉,理事會必須於選舉日前30日以書面通知個人會員、團體會員,並接受個人會員、團體會員、永久會員申請參選登記。參選登記於選舉日前20天截止。參選人資格經理事會審查通過確認後,號次、名單、政見、學歷或經歷於選舉日前7天公告。

※但經理事會審查未符合相關規定之條件者,不得為理事、監事候選人。

決議:通過,付委本次會員大會籌備委員會全權處理。 

()案由:研議往後之會外聯誼或私下邀約聚餐等付費原則案。  提案單位:秘書處

辦法:為求會員間之互動聯誼能更活絡,建議往後本聯合會各單位或個人有事邀約,均以召集人為主,並負責收取與會者各付各之費用,以建立良好傳統。

決議:擱置,待下一屆再議。 

九、臨時動議:() 

十、自由發言

魏美華:受「國立海山高工」新任家長會長顏銘寬之託,誠摯邀請各位理監事撥冗參加其就職授證典禮。時間及地點:96/11/2下午六時,假 古都活海鮮餐廳(臺北縣土城市中華路二段257)舉行。

嚴家琳:北區96/11/17() 12/1()共兩天 (9:00-16:00),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在「臺

        北市士林區福林國小」辦理愛你一輩子,請各位理監事協助宣傳。

十一、主席宣佈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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